单志广: 新版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加码市民体验
2019-02-25

201812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关于继续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工作 深入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8]1688号)正式印发,并公布《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 2018 ) 》(以下简称:指标)。

新时代,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关系着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等目标的实现,更是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任务和长期工作。随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期待不断提升,人民对新型智慧城市的要求也将越来越高。那么,如何有效提升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效,提高市民满意度和获得感?为了统一思想、明确方向,2016年,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开启了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以指标为抓手,研判形势、共享经验,推进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发展。随着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的推进,我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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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2018版”指标发布,而且相较“2016版”指标有一些调整,那么,为什么调整指标?“2018版”指标与“2016版”指标有何不同?因此,为了新指标更好地落地,促进新型智慧城市发展,《中国信息界》记者特别专访了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办公室秘书处秘书长、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主任单志广,为读者答疑解惑。

指标应顺应发展变化

《中国信息界》:2016年实施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以来,我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得到了有序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那么,为什么还要调整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单志广:2016年国家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是一项新兴工作,之前没有经验,全世界范围内也没有像我国这样系统而全面的智慧城市评价体系和数量如此大的评价对象,必然需要在实践过程中根据评价工作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优化和完善。

2016年年底到2017年年初,在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协调工作组统一部署和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首次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按照《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版)》顺利完成。根据对此次评价过程的总结和评价数据的研究挖掘,秘书处组织相关单位对评价指标进行了分析梳理,并提出了对 “2016版”评价指标的修改建议,经商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协调工作组相关成员单位同意,形成了“2018版”的评价指标。

为了让“2018版”指标更简单、更便利、更科学、更能代表城市市民体验和智慧城市建设实效,本次指标修改遵循了以下五个原则:一是调整原则。在首次评价过程中,得分异常(满分率超过40%识别为得分率过高,得分过于集中为区分度过小)的指标需要调整和细化,关联性过高(正相关强耦合)但有保留必要的指标需进行合并调整;二是替换原则。数据难以获取或得分异常的指标,又确有必要保留,商请负责部门提供新指标进行替换;三是删除原则。关联性过高(正相关强耦合)的冗余指标删除,目前无法清晰定义范围和计算方法、数据难以获取的指标删除;四是新增原则。结合国家新政策、新导向、新技术、新需求进行研究补充少量指标;五是权重调整原则。增加市民体验权重,增加第三方客观数据项指标权重。

市民体验权重提升至40%

《中国信息界》:请问,“2018版”指标相较“2016版”指标具体做了哪些调整?为何要做这些调整?

单志广:2018版”指标与“2016版”指标的评价方法一致:评价采取百分制,总得分满分为 100 分;总得分为各一级指标得分之和;各级指标得分为其下层指标得分之和;计算时各分值保留 2 位小数。指标权重方法也不变:一级指标权重为其各二级指标权重之和,二级指标下的各分项权重之和为 100%

2016版”指标中,一级指标有8 项,二级指标21 项,二级指标分项54 项。而2018年指标优化调整后, 8项一级指标项基本没变,二级指标调整为24项,二级指标分项调整为52项(除市民体验)。

8项一级指标项虽然除了L7由“改革创新”调整为“创新发展”之外,其他一级指标没有变化。但是,权重进行了较大的调整,最大的调整是L8市民体验,权重从原来的20%提升为40%,相应地,其他7项指标总体权重从80%降为60%。另外,原来权重8%L6网络安全,不再占有权重,改为扣分指标,其共设2个二级指标分项即2个扣分点。其他一级指标权重具体调整变化表现在: L1标惠民服务由37%下调为26%L2精准治理由原来的9%上调为11%L3生态宜居由8%下调为6%L4智能设施由7%下调为5%L5信息资源由7%上调到8%L7“改革创新”调整为“创新发展”,权重不变,还是4%

之所以做这些调整,主要是发展的需要。其中,将市民体验的权重从原来的20%提升为40%,是因为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 市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仍然不高。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要求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因此,“2018版”上调了市民体验指标,希望通过市民体验调查,从市民获得感和满意度的角度更好地促进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发展。

一级指标网络安全成为减分项

《中国信息界》:您刚才提到原来的一级指标“网络安全”变成不占指标权重而成为扣分项。网络安全这么重要,为什么这么调整?调整之后,网络安全如何做好减分工作?

单志广:2016版”网络安全一级指标下包括“网络安全管理”和“系统与数据安全”两个二级指标。其中,“网络安全管理”用于评价智慧城市在建设和管理过程中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智慧城市网络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顶层设计,全面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情况。在智慧城市运营过程中加强网络安全监测、通报预警和信息共享,全力提高网络安全风险抵御能力和应急能力的情况。该指标由:(1)智慧城市网络安全组织协调机制的建立情况;(2)建立通报机构及机制,对信息进行共享和通报预警,提高防范控制能力情况;(3)建立完善网络安全应急机制,提高风险应对能力,并对重大网络安全事件进行及时有效的响应和处置等三个分项进行评价。“系统与数据安全”指标用于评价确保智慧城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的情况。该指标由:(1)梳理并形成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名录,并完成相关备案工作情况;(2)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等级保护要求,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施有效的安全防护;(3)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监管情况等三个分项进行评价。

根据2016年的评价工作结果,“网络安全管理”指标满分4分,220个参与评价的城市有84个获得满分,各城市分数差别较小,平均得分3.03分,得分率较高,为75.75%,可见该指标的评价有效性不是很充分。另外,“系统与数据安全”指标满分4分, 220个参与评价的城市有102个城市得到满分,各城市分数差别较小,平均得分3.22分,得分率较高,为80.5%,因此,该指标的评价有效性也不是很充分。而且,客观上,按照“2016版”指标,评价为满分仅是表明城市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进行了相关部署和安排工作,并不代表智慧城市的平台和系统的安全性没有问题。为此,经商有关部门,在“2018版”指标中,将一级指标“网络安全”调整为“信息安全”,而且根据我本人的最早动议,将其作为扣分项,不占权重指标。其二级指标包括“保密工作”和“密码应用”两项。其中,“保密工作”指标用于评价地方遵守国家《保密法》等保密相关规定、开展保密工作的情况,由失泄密事件(案件)进行评价,最高减两分。未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原则,在相关数据发布或输入非涉密网络前,未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的,最高减 0.5分,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发生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每起事件(案件) 0.3分,最高减1.5分。“密码应用”指标用于评价地方遵守《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等相关规定、推进密码应用工作的情况,主要是对标对密码应用情况进行评价,最高减两分。对于等保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未落实密码应用“三同步一评估”要求的,每个系统减0.2分,最高减2分。

二级指标新增三项重点内容

《中国信息界》:您提到二级指标由原来的21项,调整为24项,请问具体增加了哪些指标?权重占多少?二级指标分项是什么?评价方法及计算方式是什么?

单志广:在惠民服务一级指标下,“2016版”指标包含政务服务、交通服务、社保服务、医疗服务、教育服务、就业服务、城市服务、帮扶服务、电商服务9项二级指标。调整后的“2018版”指标中,惠民服务的二级指标项删除了“电商服务”,因为原版指标在2016年评价中很多城市反馈该项指标无法获得,可平均线较差,因此在“2018版”中进行了删除,同时增加了“智慧农业”和“智慧社区”两个指标,权重各占2%;在精准治理一级指标下,在原来的“城市管理”和“公共安全”两项二级指标基础上,增加了“社会信用”指标,调整后,精准治理权重由原来的9%上调为11%,二级指标由两项增加至三项,权重分配表现为:城市管理由原来的4%下调为3%;公共安全权重不变,为5%;新增的社会信用为3%

1、智慧农业指标。是评价城市在利用信息技术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和管理推动农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方面的情况。该指标由农业精准化生产情况、农业便捷化服务情况、农业在线情况等三个分项评价,评价得分=2%×三个分项分数之和。农业精准生产情况 (L1P9-Al)的计算方法是:L1P9-Al分项分数=40%× (b1 +b2)。公式中,bl包括利用信息技术已经实现的种养生产指导、种养规模测算、适宜区规划、种养周期测算及产量预估、农业金融等,每实现一种得8分,实现五种以上可得满分40分;b2包括将信息技术应用于农机调配、大田种植、设施农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领域,每提供一种得20分,提供三类服务以上可得满分60分。另外,农业便捷化服务情况(L1P9-A2)的计算方法是:L1P9-A2分项分数=30 %×b。其中,b: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覆盖率=(益农信息社建设数据/行政村数)×100;农业在线化经营情况(L1P9-A3)的计算方法是:L1P9-A3分项分数=30 %×b。其中,b:农产品利用电子商务销售占比= (农产品网上销售额/农产品销售总额) ×l00

2、智慧社区指标。是用于评价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推进城乡社区生活智能化情况。该指标由智慧社区综合信息系统覆盖率分项进行评价,评价得分=2%×该分项分数。智慧社区信息系统覆盖率 (L1P10-A1) 的计算方法是: L1P10-A1分项分数=应用智慧社区结合信息系统的村(社区)数量/村和社区总数 ×100。其中,所需要的数据是智慧社区综合信息系统,即运用现代信息科学技术整合区域人、地、物、情、事等各类信息,集成区域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物业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商业服务等资源,综合提供社区党建、治理、服务、交往等功能的智能化平台应用数据。

3、社会信用指标。该指标分项用于评价城市社会信用统筹管理机制建设情况,由社会信用统筹管理机制和社会信用信息部门实时共享率等两个分项进行评价,指标评价得分= 3 % ×两 个分项分数之和。社会信用统筹管理机制 (L2P3-Al)的计算方法为:L2P3-Al分项分数=50%×(b1+b2)。其中,b1表示是否设立领导组织机构和领导体制, 设立得 50 分,未设立得 O 分。b2表示是否建立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建立得 50 分, 未建立得0分。

社会信用信息部门实时共享率 (L2P3-A2) 的计算方法为:L2P3-A2分项分数=50%× (实现实时共享社会信用信息的单位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单位总数) ×100。数据要求:实现实时共享社会信用信息是指制定了部门权责范围内的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已经接入城市信用信息平台并共享给其他部门,需要提供城市信用信息平台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

其实,所有指标的优化、调整,都是为了更好地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发展,进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支撑智慧社会建设。

转自:中国信息界